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的木制家具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并按质检总局的部署,开展了联动监督抽查。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产品73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0批次,联动抽查6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9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标识一致性、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监督抽查发现有1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涉及项目:木工要求、推拉构件强度、标识一致性、表面理化性能、甲醛释放量。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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