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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系统识别):
海安市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后续工作资金项目开发区、李堡镇、大公镇施工招标文件
海安市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后续工作资金项目
开发区、李堡镇、大公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后续工作资金项且(项目名称)已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
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市
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后续工作资金项且开发区、李堡镇、大公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内开发区、李堡镇、大公镇
2.1.2工程规模:韩徐村北翻身河板桩护岸600米;杨庄村靶台河西段河道密排5木桩护坡500
米(含整坡、绿化、清淤);新建防渗明渠990米(含下涵、跨渠桥等)、3米宽水泥路2855米,
口袋公园一处:
2.1.3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2020年10月15日到2021年2月12日,
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开发区、李堡镇、大公镇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
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
海安市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后续工作资金项目开发区、李堡镇、大公镇施工招标文件
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
人执业范围内。
3.3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有效
的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2018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19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
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0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
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
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6)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
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
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
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
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
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书。b.依法应当进行招
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
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12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 jy..nantong.gov.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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